“黑户”问题如何解决啊?
请问:2007届应届生,浙江生源,省外就读,毕业未签就业协议,报道证、户口地址均是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,后在该处办理了转回原籍,可是户口迁移证地址未改,回到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场,说落户到原籍派出所办理,又到原籍派出所,派出所同志说迁移证上地址是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,是在杭州的,他们没办法办理落户的,需要让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修改地址,而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说他们无权修改,需要回原籍人才市场,人才市场又说要去派出所办理,派出所说去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修改。绕来绕去,到底归谁管啊?那这样不就成“黑户”了吗?